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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应如何申请法律援助?-九游会网页
发布时间:
2009/02/15
对于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应由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统一接受并组织实施,因此,不存在残疾人申请的问题。对于非指定辩护的刑事诉讼案件和其他诉讼案件的法律援助,应当由申请人向有管辖权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于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应当由申请人向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至于法律咨询、代书等简易法律援助申请以及紧急情况的法律援助申请,残疾人可以不受上述管辖权所限向任何法律援助机构提出。残疾人在提出法律援助申请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同时递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暂住证;
(2)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的证明;
(3)申请援助事项的基本和主要材料;
(4)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果提出申请的残疾人是未成年人或者无行为能力人,则应当由他的监护人代为申请。代申请人应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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